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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该如何选择?

时间:2017-11-15 09:36:26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有些发明创造,既满足申请发明专利的条件,又满足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然而,我国《专利法》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那么发明和实用新型该如何选择呢?

  两者的特点: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长,对创造性的要求比较的高,被驳回的可能性大,但是申请下来,其相对来说比较的稳定。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短,只要没有形式缺陷,不明显缺乏新颖性,一般都能获得专利授权。但是,实用新型专利不经过实质审查,专利权的稳定性相对较弱。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含金量较高”,因此呈现了两种现象:

  1.只提交发明专利

  对于创造性比较高的技术方案,很多申请人还是倾向于只提交发明专利申请。

  2.同时申请,随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

  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同时申请时,两种专利若都能获得专利授权,由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申请人往往放弃实用新型专利,选择发明专利,即使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小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应该怎么选择?

  实用新型专利实际上也有其独特的优势,当实用新型专利具有较高的撰写质量时候,其权利稳定性也会比较高,因此,在不考虑费用成本的情况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同时申请,是比较好的选择。

  目前,很多的申请人也意识到了实用新型的优势,在发明专利申请具有授权前景而需要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时,不知如何抉择,尤其是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更大时。

  这里小捷想说,如果一开始申请人就希望同时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合理布局或者在审查后对申请文件作修改,两份申请不存在相同技术方案即可。

  例如,对于现阶段必须存在的特征,则可以将此特征加入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使二者的保护范围不同,此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同时存在。

  总之,根据具体技术方案的不同,结合实际的保护需求,申请人可以采取选择其中一种专利权,或者使得两种类型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同,从而使两个权利得以并存,实现“鱼”和“熊掌”的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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