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你的外观设计有可能不能申请外观专利保护!
很多企业现在都意识到在这个技术为王的时代,一个新产品上市之前,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定要先行,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就专利的部分来说,最看重的当然是产品的核心功能技术,但我要提醒各位,还有一项专利保护也是不可小觑的——即最为直观的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外观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简单来讲,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就是产品的外形设计,或者换句话说就是产品的样子。
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并不是所有产品的外形设计都可以申请外观专利的。
根据《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有一些特殊情况是不能申请外观专利的。
一、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准备申请专利的产品不能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该法条主要指带有暴力、凶杀或者淫秽内容,或者带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的内容的外观设计产品,不管其设计是否独特,是否可以批量生产,都是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
目前涉足该范围较多的是一些成人用品。
七、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设计的设计。
要判断这个是否可以申请专利,主要还是根据产品是否是简单的模仿或者复制来判断,如果说做仿真的动物的产品,是肯定不能申请的。
但如果是卡通化、抽象化的设计,因为加入了设计者的创作在里面,又能够进行批量生产,那么同样也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八、仅以此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图形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比如采用珠宝行业普遍切割方式切割出来的钻石,或者外表无花纹覆盖的普通白色冰箱,这些都是行业内的常规设计,是不能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的。
九、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比如一个常规设计的包装盒,如果没有原创的花纹或者图案作为配饰,仅加上了一些数字或者文字,也是不属于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
看到上面那么多,是不是觉得头晕了?
现在有很多按摩类产品会采取投机主义,以其他产品的名义去进行外观专利申请,而一旦被审查员“领会”到是什么产品,依然会被毫不犹豫地驳回。
即使侥幸通过审查,因为产品使用范围和保护范围并不一致,所以其实到最后保护力度依然有限。
二、不能批量生产的艺术品或者园艺作品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定义包含了一点要求:要“适于工业应用”。
换个角度来理解,即是说带有该外观设计的产品能不能批量生产,且每个单独的个体是否能保证外形一致。
我经常举的例子就是——沙画。虽然它是属于“富有美感”的产品,但是因为其转瞬即逝的特性,所以是不能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来申请。
此外,园艺作品也因为其创作的“艺术性”,每一个产品不可能保证一样,不符合批量生产的要求,所以也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三、包含有气体、液体以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的产品,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因为这类产品的形状会随时发生改变,导致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不能固定。举个简单的例子:冰雕。
四、取决于特定的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或者依附于独有的自然景观的建筑。
比如说某个依附于瀑布的酒店,不管其外观设计多么的壮美,多么的独特,依然不能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来进行申请。
五、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
换句话说,要申请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是具备一定独立功能的产品。
而像瓶子的瓶盖、鞋子的鞋跟、眼镜的镜架等是不能够单独拿出来申请外观专利的。
六、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状态。
比如说,你的产品是一种毛巾折成的小猫、小狗,因为其产品本身是毛巾,而其最终也是作为毛巾在使用,因此这些小猫、小狗的形态再独特也是不能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的。
其实简单归纳一下,只要符合:不违反法律、形状固定、具有独立的功能性、可批量生产、有创作者的原创设计在其中的产品,都可以申请外观专利。